仙路至尊_第62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623节 (第1/4页)

    ??杨君琪这时心中一动,难得笑了笑,道:“说起家族中对于灵植、灵根的见识,应当还有一位博闻强识不下于十三弟妹才是。”

    ??“哦,是谁?”杨君山顿时很感兴趣。

    ??杨君琪朝着杨君馨努了努嘴,道:“当然是我们的蓝大师了。”

    ??杨君山闻言似笑非笑的看向了杨君馨,却见她脸色通红,道:“怕是不行了呢,他这几日正在没日没夜的整理大哥给他带回来的许多玉简、丹药和传承,整个人都快魔怔了,这会儿谁叫他也不会离开的。”

    ??“哦,那就算了!”

    ??杨君山笑了笑,道:“虽然还不明白此物的跟脚,但它的品质想来是没人质疑了的,那么用此物来做木脉提升后的主导,想来是没什么问题了吧?”

    ??桑椹儿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杨果左看看又看看,嘴里低声嘟囔道:“该不会真是仙根吧?”

    ??只有杨杨小声道:“我听哥哥的,哥哥说什么就是什么。”

    ??杨君山朝着杨杨笑了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章 雷拳

    ??瑶郡,岳瑶县南部与楚瑶县接壤边界。

    ??一支西山杨氏的人马正在与灵溢宗的一队修士对峙,而对峙的原因便是在这片看上去贫瘠的丘陵地带,居然孕育出了一片超出十亩的上等灵田,而齐楚派则将这片灵田隐藏了起来,并在其中培育了不少品质极为不错的灵草。

    ??齐楚派道场被攻破之后,门下弟子四散奔逃,各方势力为了最大限度的接收齐楚派的底蕴,自然招纳了不少齐楚派的弟子为己用,这片灵田的存在便是那些齐楚派的弟子作为投名状说出来的。

    ??只不过事情显然有些不巧,当杨沁瑜带着一队人马赶到边界地区想要占据这片灵田的时候,却是正巧碰上了同样向着这片灵园赶来的一支由一位灵溢宗真人境修士带领的修士,在这片灵田之外,双方剑拔弩张,大有因为这片灵田的归属大战一场架势。

    ??“这样吧,我灵溢宗已经接到了严禁与玉州其他势力为敌的训示,想来贵家族也有类似的命令,既然大家都不想放弃这片灵田,那就换一种方式来决定归属好了。”

    ??灵溢宗的那位真人境修士站出来说道。

    ??杨沁瑜上前一步,沉声道:“你想怎样?”

    ??那灵溢宗修士看了杨沁瑜一眼,道:“在下冯阳京,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杨沁瑜道:“在下杨沁瑜,冯道友请了。”

    ??冯阳京“呵”的一声,目光之中顿时闪过一道异彩,眼珠子咕噜一转,道:“原来是君山道祖之子,冯某却是失敬了,家师徐天成,向君山道祖问好了。”

    ??杨沁瑜听得冯阳京的老师居然是徐天成,心中同样一沉,他自然晓得此番灵溢宗势力突然出现在玉州,并依据攻破齐楚派道场,领头之人便是庆云境道祖徐天成,而且听对方所言,那徐天成八成还与父亲有过梁子。

    ??自忖今日之事怕是难以善了,杨沁瑜一只手在背后做了一个手势,让手下跟来的兄弟做好准备,嘴里却道:“徐道祖的大名我等做晚辈的自然是如雷贯耳了,只是今日之事该如何了解,还请冯道友划下道来。”

    ??冯阳京看了对面的杨氏修士一眼,目光盯着杨沁瑜道:“不如冯某与杨道友一决高下如何?胜者独得这一座灵园,败者自行退去,日后也不得再寻麻烦,如何?”

    ??冯阳京话音刚落,杨沁瑜身后的杨氏修士便一片哗然,有人大声道:“亏你灵溢宗好大的名头,做出的事情却是恁的无耻,你修为达到玄罡境,比我瑜叔高出两重,却要说什么一决高下,好不要脸。”

    ??灵溢宗的修士自也不甘示弱,纷纷鼓噪,道:“西山杨家的人不敢比就快快滚蛋,大家兵对兵将对将,冯师兄这么做不过是不想让你们杨家的人血流成河罢了,聒噪什么。”

    ??眼见得双方相互大骂,火气上升,就等有人出手便是一场混战,冯阳京和杨沁瑜二人几乎同时伸手示意己方的人稍安勿躁。

    ??杨沁瑜冷笑道:“冯道友却是打得好算盘,我看不如这样好了,既然大家都不想将事情搞僵,那这十亩灵田就平分好了,一家五亩,童叟无欺。”

    ??冯阳京笑道:“区区十亩灵田还要分割,小家子气了些,不如这样好了,既然你们杨家认为冯某仗着修为欺负人,正巧杨道友你身边不还有一位真人境道友么,不如你们两个联手好了,冯某以一敌二。”

    ??在杨沁瑜的身后还有一个矮小的少年,从一开始这名少年便一直站在杨沁瑜的身后默不作声,但其化罡境的修为却是实打实的。

    ??又有杨家修士站出身来,道:“巴山也不过才化罡境,两个化罡境打一个玄罡境,你们灵溢宗的人还能再无耻一些么。”

    ??冯阳京耸了耸肩,道:“那就没办法了,杨道友你要明白,此番我灵溢宗的人却是占着优势,你如果不愿意,那咱们就各凭实力抢夺这块灵田,到时候可不要怪我灵溢宗以大欺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